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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为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各划定13条职业道德红线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时间:2019-12-01 16:06:17  阅读:4449+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卢泓钢0469

新华社合肥12月1日电(记者张紫赟)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得悉,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造,该省日前印发新修订的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作业道德查核方法》及新拟定的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背作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,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作业道德行为各划定13条红线,清晰临危擅离职守,轻视、凌辱、优待、损伤学生等行为,都将被处理。有严峻损害学生行为的,还将被铲除出教师队伍。

依照方法要求,师德查核每年一次,查核成果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两个等次。由查核小组依据学生、家长和教师同行评议状况,结合教师平常师德体现,对每个教师做出客观公平的点评。查核成果将作为教师资格定时挂号注册、年度查核、职称评聘、推优评先、赞誉奖赏、奖赏性绩效薪酬发放等的重要依据。查核不合格者,当年不得提升职务和岗位等级,不得推优评先,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扣发绩效薪酬,必要时可调整作业岗位。

关于教师违背作业道德的行为,实施细则在处理权限、处理程序、处理内容上均做出具体规则。其间特别强调,关于有优待、猥亵、性骚扰等严峻损害学生行为的,一经查实,吊销其所获荣誉、称谓,追回相关奖金,依法依规吊销教师资格、免除教师职务、铲除出教师队伍,一起录入全国教师办理信息系统,任何校园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育、科研及办理等作业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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